安博电竞

今天是: 2026年06月02日 星期二
安博电竞·(中国区)官方网站
司法律规
您当前地点地位是:首页 > 安全出产 > 司法律规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执行法子
颁布功夫:2020-03-26 09:17:18     点击量:8975次    作者:治理员   分享到:

·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执行法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度工商行政治理总局令

7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执行法子》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度工商行政治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颁布 ,自200361日起执行。

局长 王多孚

二〇〇三年四月十七日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执行法子

  第一条 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执行条例》(以下简称执行条例)第十二条的划定 ,造订本法子。

  执行条例第十二条划定的商标国际注册 ,是指凭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该协定有关议定书的共同执行细则》(以下简称共同执行细则)划定办理的商标国际注册。

  第二条 本法子合用于以中国为原属国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指定中国的领土延长申请及其他有关的申请。

  非经马德里系统蹊径办理商标国表注册的 ,不属本法子的调整领域。申请人能够委托商标代理组织 ,或者委托国表代表人或者律师事务所 ,或者其在国表的分公司代为办理。

  第三条 以中国为原属国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 ,该当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交易场所 ,或者在中国有住所 ,或者占有中国国籍。

  第四条 拥有本法子第三条划定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资格 ,其商标已经在国务院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获得注册的 ,能够凭据马德里协定申请该商标的国际注册。

  拥有本法子第三条划定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资格 ,其商标已经在商标局获得注册 ,或者已经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 ,能够凭据马德里议定书申请该商标的国际注册。

  第五条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 ,该当通过商标局办理。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商标代理组织能够直接到商标局提交申请 ,也能够向商标局寄交申请。

  第六条 申请与马德里协定有关的商标国际注册的后期指定、烧毁、注销等屎的 ,该当通过商标局办理。申请与马德里协定有关的商标国际注册的让渡、删减、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调换、代理人名义或者地址调换、续展等屎的 ,能够通过商标局办理 ,也能够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以下简称国际局)办理。

  申请与马德里议定书有关的商标国际注册的后期指定、让渡、删减、烧毁、注销、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调换、代理人名义或者地址调换、续展等屎的 ,能够通过商标局办理 ,也能够直接向国际局办理。

  通过商标局办理的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商标代理组织能够直接到商标局提交申请 ,也能够向商标局寄交申请。

  直接向国际局办理的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商标代理组织能够到国际局提交申请 ,也能够向国际局寄交申请。

  第七条 通过商标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及办理其他有关屎的 ,能够使用国际局提供的英文或者法文书式填写 ,也能够使用商标局造订的中文书式填写 ,但需向商标局缴纳翻译费。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及办理其他有关屎的 ,除按共同执行细则缴纳划定的用度表 ,还该当向商标局缴纳手续费。

  第八条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是天然人的 ,该当写明其中文姓名。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该当写明其中文全称。

  天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对应的表文译名的 ,能够注明该表文译名。没有表文译名的 ,该当注明对应的汉语拼音。

  第九条 申请人该当在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中注明其具体地址(蕴含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

  第十条 一件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能够指定一个类此外商品或服务 ,也能够指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类此外商品或服务。

  第十一条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时 ,申请人该当提供以下附件:

 。ㄒ唬┕谏瘫曜⒉嶂じ从〖1份 ,或者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1份 ;

 。ǘ)要求优先权的 ,该优先权证明1份 ;

 。ㄈ┥昵肴俗矢裰っ1份 ,如交易牌照复印件、居住证明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

 。ㄋ模┪写淼 ,代理人委托书1份 ;

 。ㄎ澹┥瘫晖佳2份 ,其尺寸不大于80mm×80mm, 不幼于20mm×20mm。

  第十二条 商标局收到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的日期为申请日。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未依照划定填写的 ,商标局退回申请书 ,申请日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根基完整 ,但必要补正的 ,商标局通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15日内补正。商标局以邮寄大局向当事人投递补正通知的日期 ,以当事人收到补正通知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澈或者没有邮戳的 ,或者没有被邮局退回的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满15日 ,视为投递当事人。未补正的 ,该申请视为烧毁 ,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

  通过商标局办理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或者其他申请 ,按划定必要缴费的 ,该当自收到商标局缴费通知单之日起15日内 ,向商标局缴纳有关用度。商标局以邮寄大局向当事人投递缴费通知单的日期 ,以当事人收到缴费通知单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澈或者没有邮戳的 ,或者没有被邮局退回的 ,自缴费通知单发出之日起满15日 ,视为投递当事人。逾期未缴纳的 ,该申请视为烧毁 ,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对指定中国的领土延长申请 ,商标局通知国际局依权柄驳回的 ,不再向国际局确认该驳回。

  第十四条 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布告》出版的次月一日起的3个月内 ,任何人能够对该布告登载的指定中国的领土延长申请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一件异议申请能够涉及一个类此外商品或服务 ,也能够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类此外商品或服务。

  异议人撤回异议申请的 ,商标局终止异议法式 ,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十五条 指定中国的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领土延长申请人 ,自该商标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国际注册簿登记之日起的3个月内 ,该当通过商标代理组织 ,遵循有关划定 ,向商标局送交主体资格证明和商标使用治理规定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未在上述3个月内送交主体资格证明和商标使用治理规定以及其他证明文件的 ,商标局驳回该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领土延长申请。

  第十六条 让渡人未依法申请一并让渡的 ,商标局通知国际商标注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更正 ;期满未更正的 ,商标局决定该让渡在中国没有使劲 ,并向国际局做出申明。当事人对商标局的申明不服的 ,能够在其收到商标局申明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告状。期满未告状的 ,商标局决定生效。生效日为商标局做出决定之日。

  删减内容不切合我国商品或服务分类要求的 ,商标局决定该删减在中国没有使劲 ,并向国际局做出申明。当事人对商标局的申明不服的 ,能够在其收到商标局申明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告状。期满未告状的 ,商标局决定生效。生效日为商标局做出决定之日。

  第十七条 许可他人在中国境内使用其国际注册商标的 ,该当依照商标法及其执行条例办理。

  第十八条 指定中国的领土延长申请人以其商标的国际注册包办已经在我国获得的商标注册的 ,该国际注册不影响该已经在我国获得的商标注册的权势。

  要求在商标局商标注册簿登记国际注册包办在先国度注册的 ,该当通过商标代理组织办理 ,并按划定缴纳用度。

  第十九条 已经在中国得到 ;さ墓首⒉嵘瘫 ,有商标法第四十一条划定情景的 ,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人能够依分歧情况 ,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争议裁定或者申请裁定撤销在中国得到 ;さ母蒙瘫。裁定申请该当自该商标在中国的驳回期限届满后提出。

  第二十条 指定中国 ;す首⒉嵘瘫甑 ,自其商标的驳回期限届满之日起 ,能够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向商标局申请出具其商标在中国得到 ;さ闹っ。

  第二十一条 本法子自200361日起执行。1996524日国度工商行政治理局颁布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执行法子》同时废止。

【网站地图】